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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2021年度第二批拟扶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项目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1年度第二批拟扶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和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其中,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馈情况予以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联系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财政大厦6楼615室

  联系人:吴静静

  联系电话:28922080

  邮  编:518172    传真:28687461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1年7月15日

相关附件:

  • 附件:2021年度第二批拟扶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项目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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