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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法律顾问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一、遴选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龙岗区保障房公司”)经龙岗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12年5月组建,为龙岗区人民政府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本次遴选服务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兴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需提供的常规法律服务类型主要为法律咨询、合同草拟及审核、起草文书、参与会议及其他相关工作事项。根据统计,2020年度原常年法律顾问机构共提供法律咨询、合同草拟及审核、起草文书等共374次,累计耗时712.5小时。

  二、主要服务内容

  供应商主要提供法律服务内容包括:解答日常法律咨询;草拟、审查、修改日常合同、业务文书、规章制度;审查企业规章制度,对人力资源管理合法性进行排查和完善;应我司要求进行法律交涉或出具相关的函件、声明、法律意见书;为我司提供法律辅导和培训;对我司经营运作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应邀列席我司的重要决策会议,参与重大经济合同谈判,为我司提供法律帮助;为我司重大决策或特定事项进行法律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他日常法律服务。

  三、遴选价格

  8万元以内

  四、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在8万元以内的价格自行报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龙岗区有常设机构。

  2.选派的服务团队人数2人以上,均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六、评审方法

序号

评分项

评分细则

评分

备注

1

律所实力

(30分)

律所基本情况

A. 大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人以上)的本土分支机构(执业律师10人以上);(提交本律所职业律师证复印件或其他可以予以佐证的材料)

B. 参与过城市更新、整村统筹或物业统租项目;(提交律所曾参与的城市更新项目资料)

C. 参与房屋租赁纠纷类案件20宗及以上(委托人应为国企、政府、集体单位)(提交律所曾代理的该类纠纷判决书、法院调解书、仲裁书、仲裁调解书)

(1)满足3项,得15分

(2)满足2项,得10分

(3)满足1项,得5分

(4)均不满足,得0分



同类单位合作经验

(1)5年内曾与8家及以上同类单位(含政府、国企、集体企业,下同)合作,得15分

(2)5年内曾与4-7家及以上同类单位合作,得10分

(3)5年内曾与1-3家及以上同类单位合作,得3分

(4)无相关经验,得0分(提交曾与政府、国企、集体企业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


不含诉讼

2

法律顾问团队综合实力

(15分)

律师执业年限

(1)执业年限15年及以上,得10分

(2)执业年限10-14年,得7分

(3)执业年限5-9年,得5分

(4)执业年限1-4年,得3分

(5)执业年限不足1年,得1分(提交项目律师的执业年限证明材料)


以执业年限最高的为准

工作经验匹配性

有国企、政府、集体单位服务年限:

(1)服务满3年,得5分

(2)服务满2年,得3分

(3)服务满1年,得1分

(4)未服务过,得0分(提交曾与政府、国企、集体企业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



3

服务方案(25分)

/

是否符合律所以及区城投集团日常工作,详尽、完善、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考虑是否派驻人员。此项请采购小组成员酌情打分,最高分25分,最低分0分。(以律所提交的服务方案进行考评)



4

报价

(30分)

报价数额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3.报价8万元以内,超过8万元无效。



5

总分

100





  七、付款方式及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甲方审核并进行履约考评获得“优、良、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年度法律服务费用。如履约考评结果为“差”,将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合同届满后,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履约评价,评价指标为业务水平、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和响应时间等四项,评价为优秀(平均分90至100分);评价为良(平均分89分至70分);评价为合格(平均分69分至60分);评价为差(59分及以下)。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履约考核“优良”者,采购方有权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但无论何种情况下,甲方都有权单方决定不予续签。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0年 12 月 25 日— 2020 年12月 29 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 12 月 29 日18:00点前将响应文件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669号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3楼

  ,联系人:高伟,联系方式0755-89986875,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情请联系0755-89986875。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的,可继续采购活动,不另行通知。

  九、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响应单位须满足响应单位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 附件:法律顾问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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