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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关于公开征选龙岗文化中心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保障员工健康有序用餐,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参照相关规定,按综合服务品质、食材采购渠道、菜品种类等因素,现公开征选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共12个月)龙岗文化中心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合作单位,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岗文化中心员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不含食材)。

  二、服务期限: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共12个月)。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2.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利用文化中心员工食堂现有设备设施,安全有序地为员工(119人)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周末节假日用餐服务,服务期12个月,服务费用80万元(含税)。

  四、采购限价:80万元。

  五、项目评审标准:

  通过对商家的报价、综合实力及服务方案等因素进行比较,遴选符合需求的服务商家,详见附件1。

  六、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七、应标资料:请有意合作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一式五份用信封纸密封好后加盖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资质证明: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服务方案(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诚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4.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登录“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未查到企业信用信息也要截图提交。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岗文化中心D区5楼508);联系人:黄女士,0755-89558993。

  九、公示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1.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8:00。

  附件1:评分细则

  附件2: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4年1月2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评分细则.xlsx
  • 附件2:企业诚信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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