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员工健康有序用餐,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参照相关规定,按综合服务品质、食材采购渠道、菜品种类等因素,现公开征选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共12个月)龙岗文化中心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合作单位,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岗文化中心员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不含食材)。
二、服务期限: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共12个月)。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2.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利用文化中心员工食堂现有设备设施,安全有序地为员工(119人)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周末节假日用餐服务,服务期12个月,服务费用80万元(含税)。
四、采购限价:80万元。
五、项目评审标准:
通过对商家的报价、综合实力及服务方案等因素进行比较,遴选符合需求的服务商家,详见附件1。
六、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七、应标资料:请有意合作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一式五份用信封纸密封好后加盖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资质证明: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服务方案(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诚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4.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登录“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未查到企业信用信息也要截图提交。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岗文化中心D区5楼508);联系人:黄女士,0755-89558993。
九、公示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1.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8:00。
附件1:评分细则
附件2: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