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关于公开征选“宝龙片区文体设施配套及规划体系研究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服务为宝龙片区街道、社区级文体设施布点专项规划。通过对文体设施情况分析,总结现有问题及短板,对标国内外先进案例,明确发展方向,提出满足本地居民、科创工作者、城市访问者等多类人群需求的文体设施规划方案。为加快该项目推进,现公开征选项目服务咨询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名称:

  宝龙片区文体设施配套及规划体系研究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编制《宝龙片区文体设施配套及规划体系研究》方案。

  (二)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至编制服务完毕为止,且获得甲方认可,初步成果1个月内提交。

  (三)项目费用:

  本项目咨询费用总价包干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四、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且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由我局通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5.我局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做证据留存;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7.根据深龙财〔2019〕179号《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将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再次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发出之日的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五、公告时间:

  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7日。

  六、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项目评分细则。

  七、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详细报价;

  2.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方案;

  5.其他评分标准中作为评分依据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2月17日(周五)17:00点之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收件人:高女士,电话:0755-28269804。

  八、咨询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武工,联系电话:0755-28948872。

  附件:评分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评分细则.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