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申报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经专家评审,提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11项。现将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2年11月15日开始至2022年12月12日结束。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冷小姐,0755-89558695,邮箱:lgqwhg@lg.gov.cn,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308号龙岗区文化馆414室)。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特此公示。
附件:龙岗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