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律法规 > 龙岗区政策文件解读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深龙英才计划”重点企业遴选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08-31

文  号: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深龙英才计划”重点企业遴选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深龙英才计划”有关工作要求及部署,区发展和改革局结合龙岗区“11+2”重点产业集群和“3+4”区域产业发展格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深龙英才计划”重点企业遴选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组织开展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范围重点企业遴选工作。根据区相关规定,入选的重点企业可自主推荐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奖励补贴,享受相关生活保障待遇。

  二、起草过程

  2022年9月以来,区发展改革局正式启动重点企业遴选操作规程起草有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局通过企业走访、资料收集、内部研讨等形式,对辖区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重点企业发展态势进行了摸底,明确了不同类别重点企业入选的基本条件,研究了不同产业重点企业遴选方式、积分规则等,形成了《操作规程(讨论稿)》。根据历次研讨会相关精神及指示,结合专业咨询单位意见,区发展改革局对《操作规程(讨论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等,调整统一了整体框架,细化了相关遴选标准,完善了相关文字表述等。

  2022年12月,区发展改革局主要领导听取了《操作规程》起草工作汇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2023年1月中旬,区发展改革局再次对《操作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于龙岗政府在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3年以来,区发展改革局在《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综合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操作规程》。

  三、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共分为六章,十二条。其中,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制定背景、实施目的等内容。第二章“申报对象”主要规定了申报对象、不予入选重点企业的情形等。第三章“遴选标准及积分规则”,主要规定了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范围重点企业具体遴选标准和积分规则。第四章“申报程序”主要规定了申报指南、申报资料、申报认定程序等有关事宜。第五章“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申报的重点企业信息发生变更、重点企业注册地迁出龙岗区、违反诚信申报等情形。第六章“附则”,主要规定了《操作规程》解释主体、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四、重点说明问题

  (一)三类企业划分

  在《操作规程》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范围重点企业明确采用积分制,按照贡献卓著类企业、创新优势类、潜力初创类三个维度进行遴选,并通过表格明确了遴选标准和积分规则。其中,创新优势类及潜力初创类重点企业合计遴选数量不低于总遴选数量的50%(总遴选数量按当年分配名额进行调整)。

  (二)指标设置

  根据龙岗区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在充分研究基础上,不同遴选维度设置了不同综合评分指标体系。贡献卓著类企业重点设置了经济贡献、产值(营业收入)、科技研发投入、重大项目等指标,并对经济贡献、产值(营业收入)等关键性指标设置了较高的权重,重点体现该类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贡献;创新优势类企业重点设置了产值(营业收入)、产值(营业收入)增速、科技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指标,并设置了各指标对应的权重,突出了企业的创新发展;潜力初创类企业重点设置了风险投资、科技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指标,并设置了各指标对应的权重,体现了潜力初创企业发展的特点;此外,对三个遴选维度的企业,已分别设置了加分项。

  (三)各类企业基本条件方面

  充分考虑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参考企业及遴选数量,对贡献卓著类、创新优势类、潜力初创类企业等三个遴选维度分别设定了不同基本条件。贡献卓著类企业基本条件是上年度产值(营业收入)在4亿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超1000万元(含)的企业。创新优势类企业基本条件是上年度产值(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至4亿元(不含),拥有该行业发明专利授权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潜力初创类企业基本条件是成立未满5年,上年度产值(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拥有该行业发明专利授权、近三年累计获得风险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1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深龙英才计划”重点企业遴选操作规程》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