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医院现就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院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并承担法律诉讼代理等相关工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投标须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近3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以及聘方投诉(须提供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医疗事务法律顾问服务。
三、预算总控制价:拟采购3家律师事务所为医院提供医疗类法律顾问服务,无固定顾问服务费用,其中:代理各类纠纷诉讼、仲裁案件的律师费、医疗欠费风险代理费及长期滞留患者清退代理费(详见附件1)。
四、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五、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事务所近3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以及聘方投诉,热忱服务,忠于职守,严格履约,全力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社会形象、长远利益及经济利益。在重大医疗纠纷、行政诉讼案件、重大舆情以及各种突发事件中,能站在聘方的立场考虑及处理问题并提供法律支持。需提供至少3人的律师团队为医院服务。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下载相关截图)。
七、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附件1。
八、法律顾问服务材料要求:
以下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报价表需单独密封封装。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报价表;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近3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以及聘方投诉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
7.指派律师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下载相关截图)。
(二)标书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法律顾问服务评分信息表》(详见附件4)内容提供佐证材料,要求制作资料目录、按顺序编排佐证资料并密封,需一式7份。
九、递交投标资料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3日12:00截止。可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开标地点:待定。
十二、其它事项:凡递交投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前以书面通知。
十三、确定中标的方式
(一)投标人通过现场PPT演讲方式展示个人及律师事务所情况,届时将以抽签形式确定演讲顺序。
(二)我院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顾问服务评分信息表》(详见附件4),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分,按综合评分法选出得分最高的3家为中标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署代理合同。
十四、成交结果
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十五、付款方式
医疗纠纷诉讼、仲裁案件等,采取一案一结的方式,根据委托代理合同,及时付清。医疗欠费追缴、滞留患者清退代理费,先行支付基本办案费用,按前述规定,案件办结后再结算。
十六、联系方式
科室:龙岗中心医院行政综合部。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755-28360765。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6082号龙岗中心医院9栋401室。
附件:
1.龙岗中心医院医疗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报名表
3.声明函
4.法律顾问服务评分信息表
5.报价单
6.《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