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定于6月至8月对我区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确保执法检查取得良好实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深圳市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照《条例》检查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医疗急救人员配备、院前医疗急救调度体系建设、医疗急救规范标准和评估考核、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的宣传培训、医疗急救服务的财政和政策保障等制度落实情况,龙岗区人大常委会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对该条例实施情况和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受理时间 2024年6月18日—8月31日。 二、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侨工委。 通讯地址:龙岗区人民政府7楼1760室,邮编:518100 联系人:李菲 电话:0755-88180852 电子邮箱:qrdjkwwgw@lg.gov.cn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医疗急救条例执法检查组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