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资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区在光伏彩色化及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发展,现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基础开展项目开发,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综合资源优势、创新合作新模式,实现短期成效与中长期战略性目标的均衡发展,实现多方共赢。为成立合资公司的投资和发展提供依据,需选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提供经济行为进行论证及分析,为成立合资公司提供依据。可研报告具体研究内容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有关要求。

  备注: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先期开展,因投资总额及合作企业模式存在变化,后续需根据我司谈判进展再行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后续工作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告公示后,意向参与单位提交资料的均视为默认接受上述不确定性。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参加专家评审以及项目汇报会议,专家评审费用由可研编制单位支付。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投资决策通过甲方审核或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乙方开展项目成果编制之日起10天内提供初步成果,自甲方通知乙方出具正式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式成果(含带链接的Excel电子测算表格及word版可研报告)。

  四、采购上限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15万元(最高限价含需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支付的专家评审费)。

  五、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根据合同节点阶段支付。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完成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二)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壹级证书。

  七、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

  乙方提交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后,支付合同款的70%;乙方完成咨询等全部工作内容后,支付合同款项20%;根据履约评价得分情况,完成合同最终结算后支付10%。

  九、投标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9日止,投标单位应于2023年8月9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17楼1703室(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联系人:袁工,0755-89219391),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投标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在公告期间内如未达到3家(含)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时间为第一次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投标单位仅有2家的,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投标单位仅有1家的,直接选定成交单位,而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均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十、招标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企业网站、深圳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上述“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1、2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投标要求文件一览表

  2.详细评审表

  3.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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