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及管理、投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重大项目策划及建设协调、国际低碳城规划建设、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发展、人口与物资调控、价格管理、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创新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设7个科室,下属单位6个,编制内实有人数108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个,事业编制44个,雇员编制10个,临聘编制21个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着力推进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增添发展新动力;着力推动低碳发展,持续提升低碳发展国际影响力;着力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保增长,筑牢未来发展基础;着力推进改革创新,深入实施我区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服务民生,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协调推进特区一体化、社会信用体系、社康中心建设,加强循环经济和价格管理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370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5.33万元,为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390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194.08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509.7万元、占47%,项目支出决算1684.39万元、占53%。

  (一)2014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04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1684.39万元,主要项目:行政运行753.43万元,为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咨询费等支出;日常经济运行调节163.4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评审相关工作的支出,包括循环经济项目委托业务、宣传印刷费、评审工作经费等;价格管理15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收费年审、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170万元,主要用于龙岗区发展规划与实施工作及经济体制改革事务;其他项目支出378.76万元,主要用于区重大项目工作及投融资管理工作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6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预算为零,因公出国经费额度由区财政部门实行指标单列、封闭管理和规模总控,预算单位执行中根据各单位具体出国任务逐项审核支付。2014年实际支出68.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24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2个、3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赴欧洲出席第七届世界低碳城市发展论坛和低碳国际合作洽谈及参加市组织赴港澳考察学习。

  (二)公务接待支出1.29万元。2014年接待8批次,接待人数86名(含陪同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63万元,2014年无公务车购置支出。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9月已完成车改,车改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务车3辆。下属区价格认证中心未参加车改。

  附件:表01-表08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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