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相比2014年减支52.1万元,下降比例为76.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从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由于出国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按规定进行审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支1万元,下降比例为28.57%;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5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支51.1万元,下降比例为79.1%,因我区公务用车改革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口径变化不存在年度间的可比性。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