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来源: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2年1月7日提级对龙岗区发展改革局党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市委有关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龙岗区发展改革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落实涉粮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它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龙岗区发展改革局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126377559,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1008号邮政信箱,邮编518035,信封上请注明“市委第一巡察组收”;设专门电子邮箱:18126377559@189.cn;在龙岗区政府主楼一楼大厅电梯右侧、龙岗区政府主楼三楼区发展改革局门口左侧各设置1个“市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同时,市委巡察办设立巡察组监督电话,号码为18998912483。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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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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