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1-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类)节能审查与验收机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12日 来源: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保证节能审查与验收工作有效开展,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中心对全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类)进行节能评审和项目建成后的相关验收工作。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咨询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龙岗区2021-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类)节能审查与验收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通过综合评审方式确定2家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形成2021-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类)节能审查协助评审库,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类)节能审查与验收工作。其中,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主要中标单位,不存在需要回避情况时,直接委托其作为节能审核、验收的评审单位;排名第二位的,为替补单位,存在主要中标单位需回避情况时,直接委托其评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单个项目第一次节能评审费2.5万元(人民币),第二次及以上节能评审每次评审费1.5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第一次节能验收费2.5万元(人民币),第二次及以上验收每次验收评审费1.5万元(人民币)。按承接项目实际数结算,总费用不超过98万元(人民币),即实际结算数超过98万元时,按98万元结算。

  评审方式:项目采购方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综合评分表见附件),通过对各报名机构的项目报价、企业资质概况、业绩经验、审查工作方案和验收工作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意向审查验收机构。

  备注:第一次指项目首次开展节能审查或验收的,第二次指第一次审查或验收不通过需开展第二次及以上节能审查或验收的情况。

  三、资质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评审工作资质及相关工作经验;

  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由我局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6:00前

  2、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详细报价方案;

  (2)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审查工作方案、验收工作方案;

  (5)诚信承诺书;

  (6)其他资料。

  3、通过现场方式进行报名,以采购方收到清单资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作为咨询机构报名时间。

  4、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龙岗区政府大楼1313,收件人:沈先生。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单位及项目联系人:吕思思

  联系电话:0755-2890146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龙岗区政府大楼1313

  附件:龙岗区2021-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类)节能审查与验收机构自行采购综合评分表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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