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起草了《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月9日-23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要求,现进一步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团体组织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6日至4月5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网络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727室
邮政编码:518172
传真请发至:0755-89981402
邮件请发至:fgjppp@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