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我办采用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22个单位“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我区(含大鹏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21%,我区完成101.63%,超额完成任务。
根据“十二五”工作计划,我办对各单位提交的节能减排责任考核工作自查报告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进行了考评,评定了各单位“十二五”期间节能工作考核得分。根据得分情况,各单位均已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特此通报。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