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让群众能够更便捷的办理各项审批业务,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将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办事模式
模式1.线上申请、线上提交(领证环节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模式2.零次到现场全流程网上办理;
模式3.线上申请、线下提交(窗口受理环节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网上办理方式
(一)适用模式1的事项
1.事项名称
(1)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
(2)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备案
(3)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收费价格备案
(4)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收费价格备案
(5)辖区内公共汽(电)车票价备案
2.办理流程
(1)申办。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申请人收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可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通过EMS快递或者亲自携带到窗口核验后领取审批结果。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办材料原件,并通过再次到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二)适用模式2的事项
1.名称
(1)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外商投资)
(2)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
(3)核发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卡
(4)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6)龙岗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申报
2.办理流程
(1)申办。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申请人收到通过预审的通知后,可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通过EMS快递到我局。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办材料原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三)适用模式3的事项
1.事项名称
(1)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2.办理流程
(1)申办。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申请人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按照要求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办材料原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三、特别声明
(一)申请人进行在线申报时,所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上传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证照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真实可靠;否则,将不予预审和受理。
(三)网上办事模式均以申请材料准确规范无特殊情况、申请人身份清晰无疑为前提。
(四)如有需要,审批单位可要求申请人补充、补正申请材料,或者到现场进行核验申请材料原件及申请人身份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9230749
综合窗口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