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坚持四原则引入社会资金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2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正面临深圳经济特区内外一体化、深莞惠区域性经济合作和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一系列新的机遇,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将在龙岗新一轮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区发改局就如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相关经济领域进行积极探索,重点提出了引入社会资金四原则。一是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不同领域不同特点,扩大社会资金投资领域。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可分为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归属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归属政府投资,由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建设和管理,如征地拆迁;经营性项目可充分引进社会投资,对于新建的引进社会资金建设或管理,已建成的可以交由社会投资主体管理,如高速公路;准经营性项目在政府适当补贴及政策优惠的前提下,可以按经营性项目模式建设和管理。在目前经济形势下,政府逐步理顺收费机制和补贴机制,促使准经营性项目向经营性项目过渡,引进社会资金建设和经营管理,如体育场馆、文化设施、交通轨道、医院、学校。准经营性项目是引进社会资金的主要领域。二是降低社会资金准入门槛,各类投资者平等对待。目前社会资本是很充裕的,如何能有效利用社会资本的前提是降低社会资金的准入门槛,平等对待各类投资者,重点依托国有企业、社区股份公司和大型行业巨头,对包括私人企业的民间资本等各类投资者设定平等的准入条件。三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风险共担。引进社会资金项目,政府尽量不要大包大揽,由投资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提高管理水平,对一些确实不能自求平衡的项目,财政仍要进行补贴、奖励、税收优惠及返还等,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四是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加强项目监管。地方政府主要职能是制定好引入社会资金的政策,营造公开公平投资环境,代表当地居民利益,在不干涉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加强监管。如对污水处理厂项目要做好水质检测,对民办医院要做合理收费、医德医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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