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统筹协调龙岗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有关工作。落实国家、省、市产业发展导向,对全区产业专项规划、产业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战略性、综合性规划及政策的衔接平衡提出意见。统筹推动全区产城融合发展,协调产业发展与城市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置等重大关系,提出产城融合发展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