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深圳市龙岗区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附表1

  事证第14403070018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年度)

     

     

     

  单位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价格认证中心

  :事业单位仅需通过广东事业登记管理网提交,无需提供此纸质报告书。

  填表说明

  一、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内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法人治理情况(如理事会召开情况、理事会重大决策等)、重大事项、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内容,包括证书名称、认可(许可)范围、有效期截止日期、颁发机关。

  四、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五、人员编制情况:分别填写事业单位年末人员编制数、实有在职人数(含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在编人数。

  六、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情况”填写是否接受过绩效评估以及评估的结果;“受奖惩情况”填写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七、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九、报告联系人:填写该报告的联系人信息,将与年度报告一同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咨询。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上一年度未申请变更登记

  

  

  

  

  

  

  

  

  2015年,我中心紧紧围绕价格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价格鉴证服务司法、服务社会,价格监测、成本监审服务政府、服务价格决策的职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我区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平稳增长做出了积极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2015年全年,我中心共办理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价格鉴证案件4197宗、鉴证价值1.68亿元,其中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4134宗、鉴证价值1.25亿元,财政委托的扣押、罚没物品拍卖保留价价格鉴证业务63宗,鉴证价值4173万元;向市价格认证中心报送价格监测报表48份、价格信息数据800多条、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分析文字材料12;完成了59家民办学校教育成本调查工作;完成了811辆公务车辆拍卖保留底价的评估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证书名称

  认可(许可)范围

  有效期

  截止日期

  颁发机关

  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证

  在所属行政区域内,具有价格认定与鉴定的资质

  长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3.20

  166.86

  人员编制情况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实有在编人数

  3

  11

  3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

     

  

  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王仕军

  0755-2891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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