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事证第144030700181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年度)
单位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价格认证中心
注:事业单位仅需通过广东事业登记管理网提交,无需提供此纸质报告书。
填表说明
一、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内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法人治理情况(如理事会召开情况、理事会重大决策等)、重大事项、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内容,包括证书名称、认可(许可)范围、有效期截止日期、颁发机关。
四、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五、人员编制情况:分别填写事业单位年末人员编制数、实有在职人数(含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在编人数。
六、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情况”填写是否接受过绩效评估以及评估的结果;“受奖惩情况”填写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七、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九、报告联系人:填写该报告的联系人信息,将与年度报告一同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咨询。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上一年度未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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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5年,我中心紧紧围绕价格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价格鉴证服务司法、服务社会,价格监测、成本监审服务政府、服务价格决策的职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我区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平稳增长做出了积极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2015年全年,我中心共办理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价格鉴证案件4197宗、鉴证价值1.68亿元,其中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4134宗、鉴证价值1.25亿元,财政委托的扣押、罚没物品拍卖保留价价格鉴证业务63宗,鉴证价值4173万元;向市价格认证中心报送价格监测报表48份、价格信息数据800多条、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分析文字材料12篇;完成了59家民办学校教育成本调查工作;完成了811辆公务车辆拍卖保留底价的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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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
证书名称 |
认可(许可)范围 |
有效期 截止日期 |
颁发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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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证 |
在所属行政区域内,具有价格认定与鉴定的资质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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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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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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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20 |
16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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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情况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实有在编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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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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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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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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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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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联系人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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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仕军 |
0755-28918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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