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13日 来源: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全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重大机遇,引导支撑和带动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断扩大有效投资、提升供给质量,根据市、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目标,制定《龙岗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

  一、2022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全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有序推进、高效执行。2022年初,区政府投资计划安排项目1555个,若扣除7个市投高中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规模125亿元;调整后安排项目1963个,计划规模调整为147.66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支出146.13亿元,计划执行率99.0%,创近年新高,较2021年上升1.8个百分点。

  各重点领域投资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持续投入,累计支出48.35亿元:加快推进坂田南学校、龙城街道黄阁北九年一贯制学校等中小学校新改扩建,龙岗区第二中医院、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等公立医院项目加快建设。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攻坚克难,累计支出34.47亿元:加快推进龙岗大道大运枢纽段下沉工程、如意路南延接东部过境通道市政工程、布吉三联路等道路建设,成功打通惠厦路、李朗路(平朗路-平南铁路北侧)、联创路、联李东路、旺东路等5条断头路。三是治水提质项目迈向新阶段,累计支出37.04亿元:全年新建市政雨污管网13.8公里,修复存量各类隐患管网4.71公里,整治暗涵暗渠4.04公里。四是市容环提项目提速明显,累计支出22.24亿元:全面推进龙岗区儿童公园、嶂背郊野公园等公园项目建设,开展城中村综合整治及天然气改造工程,精品设计实施10个活力城村示范项目。五是公共安全项目全方位覆盖,累计支出4.03亿元:各类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危险边坡得到有效治理。

  二、2023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政府投资领域,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以“经营城市”的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府、国企、社会主体作用,多渠道筹措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为加快打造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坚定实施“一芯两核多支点”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更有力支撑,奋力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重点工作谋划和推动项目。对接“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引导各部门积极谋划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重大项目。重点加强对2023年投产和续建项目资金保障,全面加快项目开工节奏,适当扩大项目调节资金规模,推动更多前期项目在年中实现开工转化,全力拉动固定资产投资。

  ——坚持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优化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提升道路交通、智慧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现代化水平,以建设高颜值城市、焕发城区发展新风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提升城区建设品质。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的“民生七有”目标,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向文体卫教、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区域倾斜,逐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构建优质均衡的高水平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落实“经营城市”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经营城市的总体工作部署,通过合理的资金安排引导公配项目加强收益谋划,提升自主创造现金流能力,以持续反哺财政资金。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创新发展,在优先应用专项债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财政性资金,提高项目多元化融资水平。

  (三)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2023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拟安排项目721个,安排年度投资115亿元。

  1.按建设阶段分

  ——新开工及续建项目558个,拟安排投资108.26亿元,投资占比94.14%。其中:续建项目412个,拟安排投资89.86亿元;新开工项目146个,拟安排投资18.40亿元。

  ——前期项目163个,拟安排切块资金0.2亿元,投资占比0.17%,其中储备项目前期费0.05亿元,已立项项目前期费0.15亿元,统筹用于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项目调节资金,拟安排切块资金4.44亿元,投资占比3.86%,统筹用于保密项目、应急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年中有资金调增需求的重点项目。

  ——紧急项目资金拟安排切块资金0.1亿元,统筹用于因上级考核任务或区委区政府年中安排的重点工作,当年新立项且亟需开工,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内的区政府投资项目。

  ——审计结(决)算项目资金,拟安排切块资金2亿元,投资占比1.73%,统筹用于支付工程项目结(决)算款。

  切块资金合计安排投资6.74亿元,占比5.86%。

  2.按投资领域分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提升为目标,安排道路交通、智慧城市、饮用水、电力、征收补偿等领域建设项目246个,安排年度投资30.71亿元,占比26.70%。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推进龙岗大道大运枢纽段下沉段等21条主干道、科学路等38条次干道、阁荔路等29条支路、2022年龙岗区平湖街道“机非混行”严重道路整治工程等26项改造工程、大岭鼓隧道哨子口隔音屏等22个其他项目,安排资金12.18亿元。智慧城市方面,重点实施智慧龙岗2.0等33个智慧城市项目,安排资金2.61亿元。饮用水方面,全面推进龙岗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等13个优质饮用水工程,安排投资11.16亿元。电力方面,推进红棉路110KV李约Ⅰ、Ⅱ线等3条高压架空线迁改工程等12个项目,安排投资0.96亿元。规划研究方面,推进《龙岗区水务基础设施空间系统布局》项目等41个存量项目,安排资金0.58亿元。征收补偿方面,根据各街道申报安排资金3.22亿元。

  (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提质为目标,安排教育、卫生、文体领域建设项目113个,安排年度投资37.70亿元,占比32.78%。教育方面,加快推动宝龙街道锦龙九年一贯制学校37所新建、改扩建学校以及23个改造项目,安排投资12.12亿元;医疗卫生方面,重点实施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迁址重建工程等13个新建、改扩建项目以及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和医技楼改造工程等15个改造项目,4个社康中心装修项目、6个医疗信息化项目、2个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安排投资19.32亿元;文体设施方面,加快开展横岗文体广场等10个文体设施建设,安排投资4.31亿元;保障房方面,稳步推进国际低碳城产业园区配套住房工程等3个保障房续建项目,安排投资1.95亿元。

  (3)城区治理设施建设领域:以提升城市建设品质、促进城区安全为目标,安排城中村综合整治、消防基础设施、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等领域建设项目111个,安排年度投资16.85亿元,占比14.65%。城市品质提升方面,以更高水平实施活力城村行动第一批示范项目及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等16个项目,安排资金11.22亿元;加快推动低碳城公园等16个公园建设,安排资金2.69亿元;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安排道路绿化及环境提升、路灯改造、公厕及垃圾处理项目26个,安排资金1.03亿元。城区安全方面,重点推进龙东消防站建设工程等22个消防基础设施、清林路地面塌陷隐患治理工程等31个危险边坡和地面坍塌隐患整治项目建设,安排资金1.91亿元。

  (4)治水提质建设领域:以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快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安排建设项目58个,安排年度投资21亿元,占比18.26%,重点实施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等18项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安排资金16.60亿元;丁山河综合整治工程等27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安排资金0.70亿元;龙岗区石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5个防洪排涝项目,安排资金0.42亿元;8个其他项目,安排资金3.28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多渠道资金保障。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财力供需测算,用好用足专项债限额政策,在更大范围筛选条件成熟、有效益、能尽快落地见效的项目,谋划一批适合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在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确保财力供给满足重点领域项目资金需求。

  二是推动建设提质提速提效。压实年度目标责任、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充分发挥“总指挥部-分指挥部-街道”三级协调机制作用,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项目审批“1+N”政策体系,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强化投资绩效管理,加快解决制约项目开工问题,推动投资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三持续落实联评联审机制。在项目立项阶段,从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等多方面,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充分利用联评联审制度,加强区政府投资项目方案审查,给支出“挤水分”,压减项目建设中的不必要支出,对于能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重点支持,对于不必要、非重点的项目和建设内容严格剔除。

  四是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达到法定条件方可开工建设。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严格工期和投资控制。强化项目后评价管理,对已完成项目目标、效益、作用和影响等进行系统客观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五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内部管理制度以及项目招投标、资金支付等各项业务管理配套制度,加强区政府投资领域廉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建设,确保不出廉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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