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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给予援助有异议时应该怎么做

  • 发布时间: 2016-06-27
  • 来源: 龙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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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