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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拒绝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吗?

  • 发布时间: 2016-11-16
  • 来源: 龙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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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