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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关于征求《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从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止。

  二、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lgswbgs@lg.gov.cn。

  (二)邮寄地址:深圳市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1楼1137室,邮编:518172。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49289。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

2024年8月26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wps
  •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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