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成人超声波身高体重仪等设备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详见附件1)。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一、递交资料时间: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工作时间8: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质要求具体如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函》中作出声明);
(三)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投标函》中作出声明);
(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提供相关人员社保缴纳和企业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四、请各投标商按公告附件1和附件2准备投标资料,每个包组制作纸质投标资料一份(详见附件2),投标资料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注意邮寄时效)递交至我院5栋202室,每份投标资料需包含电子版一份(含可编辑word版、纸质投标资料盖章扫描PDF格式)。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上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提供证件资料模糊不清、不全、不按顺序排列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
(二)以上投标资料将作为评标重要依据,如资料存在缺项或不全,均视为该项没有,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请各投标商递交投标资料前认真核对投标文件及仔细阅读招标公告条款。
(三)综合评分法评分要素:
(四)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五)如发现恶意投标、串标、擅自撤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被查实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医疗设备采购活动的资格并被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六)所投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产品报价目录单独密封。
五、有关本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查询。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5栋202室医学装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0755-28360270。一级预算单位监督联系电话:0755-89551103。
附件:
1.成人超声波身高体重仪等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2.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模板)
3.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