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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一批小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7-10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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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20260703-29

  2.项目名称:一批小设备

  3.项目概况:根据医院发展需求,拟采购一批小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人民币262610.00元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

服务(货物)名称

采购量(批)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一批小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10.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三、报名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招标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表(加盖公章,见附件1);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等网站完整清晰的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公章;

  6.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7.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四、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1.线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请将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lgqey-zcb@lg.gov.cn;

  2.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24小时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21日9:00;

  2.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创作路3号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科教楼801招标室;

  3.文件递交方式:

  ①现场递交:投标人现场递交文件到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科教楼801招标室,截止日当天8: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②邮寄递交: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科教楼915室,送达时间以我院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快递箱封面需用A4纸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龙岗政府在线(https://www.lg.gov.cn/),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28870993-8087

  2.采购公开信息监督

  联系电话:0755-89551103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招标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表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