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EYWSCL202600005
项目名称:2026年第五批医用耗材及试剂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投标人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更正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更正事项2:投标方式
更正内容:原“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更正为“①现场递交:投标人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人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②邮寄递交:本项目投标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科教楼915室,送达时间以我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快递箱封面需用A4纸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创作路3号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方式:0755-28870993-8017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