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医疗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关于对报废通用设备进行残值评估及回收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6-10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 浏览次数: -
  • 【字体: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深龙财〔2024〕220 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36台/件通用设备待报废回收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到我院进行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我院将上述通用设备交由报价最高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公告期: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6日。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8989999-611055。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待报废通用设备清单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