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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住院楼电梯安全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6-05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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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拟近期开展我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住院楼电梯安全评估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位于龙岗区中心城爱心路53号,现有12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在运行。为保障医院电梯的稳定、安全运行,拟采购十五年一次的电梯安全评估服务。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对12台超期服役电梯开展全项安全评估,涵盖电梯机房、井道、轿厢、层门、曳引系统、导向系统、门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电气控制系统、悬挂装置等全部件检验检测;

  2.核查电梯原始资料、维保记录、定期检验报告等相关档案资料,排查设备本体、运维管理、安全合规性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与风险;

  3.依据评估结果,判定电梯安全等级,明确隐患问题、风险等级 、整改建议及后续使用意见;

  4.出具符合深圳市特种设备监管要求、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电梯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份数满足采购方归档、报备需求。

  二、预算金额:36000.00元。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查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且检验类型中监督检验的检验项目(或核准项目代码)包含“电梯”(或“TJ1”)。

  (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定义);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七)其他法规规定的要求。

  四、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现场踏勘

  本项目暂不设集中现场踏勘。如潜在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的,可自行联系项目负责人。

  (二)资料递交

  请各潜在供应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制定我院住院楼电梯安全评估服务项目报价文件,于2026年6月12日11:30前将相关资料(含检测方案、报价文件、公司资质、信用文件、个人授权书等)盖章扫描件发至lgrmyyzwk@lg.gov.cn邮箱,逾期不予接收。

  说明:信用文件包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或完整清晰的查询结果页面。

  五、谈判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成交结果通知方式

  本项目成交结果不另行在网站发布,我院将直接与成交供应商取得联系,沟通后续履约相关事宜;未收到我院通知的供应商,即未中标,我院不再单独告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932833转1090。

  附件:1.检验设备一览表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必须提供)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