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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关于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1-21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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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收费

折扣率上限

备注

1

ENT202601-006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1

0.8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依采购人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原则上为3年(如出现政策变化可调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为良好或以上且中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如当年度履约过程出现一票否决情况,无论得分多少均不再续约。

  注:本项目成交候选中标供应商3家,成交供应商3家。

  二、供应商(参与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注册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同一母公司下属两家(含两家)以上的分、子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是否有特殊资格条件要求:是。(1)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已纳入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提供系统截图),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要求。(2)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国际招标网登记备案(提供截图),具备国际招标代理能力。(由供应商报名时在“其他资质文件”中提供)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在2026年1月26日17:00前在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招采平台(zc.szenthn.com:9093)进行线上报名(凡第一次登录的供应商均需先完成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需在2026年1月29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到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招采平台。

  四、开标时间:以招采平台通知为准。

  五、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系统上传弃标函。

  2、请投标供应商密切留意我院招采平台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3、特别提醒:我院招标采购系统实施电子投标,各投标商上传资料IP地址一致或投标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一概视为围标串标,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禁止参与院内招标采购项目。

  七、联系电话:曹老师0755-28989999-61106。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