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医疗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关于腹腔镜摄像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6-01-05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 浏览次数: -
  • 【字体:     

  根据医院采购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编号:LGWYZCB-2025S054;

  二、项目名称:腹腔镜摄像头;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98000元;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其许可证必须具备所投医疗器械的相关经营范围(非医疗设备无需提供);

  4、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设备或材料的经营资格;

  5、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允许生产和使用的证明文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为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属于计量设备的产品,需提供该设备计量检测相关证书/报告/条码等);

  6、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因本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时间截止后,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报名投标商仍仅有-家(华信润和(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发布期间无异议,按采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向华信润和(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

  七、报名提供资料时间、地点及获取谈判文件:

  1、投标人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1)报名表(详见附件);(2)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证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非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一个月被授权人社保缴纳凭证;(4)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与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一定要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5)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7)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3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其中“信用中国网”查询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完整打印件。

  2、报名时间、地址: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报名(法定工作日8:30-11:30,14:30-16: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办公二区家属楼3栋102室招采办报名,报名成功后谈判文件发至投标人邮箱。

  八、公示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谈判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项目实行现场谈判,应答文件将于谈判时收取)。

  十、联系事项:

  单位及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5-28457333转8098

  监管机构:纪审科,联系电话:0755-28457333转3622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供应商报名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4: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附件5:信用记录承诺函及证明文件

  附件6: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