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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一批报废医疗设备残值评估回收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12-12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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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147台/件)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环保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上门进行评估残值回收,并提供残值报价。

  服务要求:

  一、投标方承担毁形、搬运的所有费用及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二、投标方需对每台/套设备均应进行毁形前后拍照,并提供给院方一份存档;

  三、投标方不得将毁形处理后的医疗设备及相关套件进行二次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并承担二次流入使用的所有责任;

  四、投标方保证在回收毁形处理报废医疗设备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因违规造成的所有责任;

  五、投标方应将相关资质证件加盖公章,报价表应密封加盖公章交院方;

  六、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公告期:2025年12月15日14:00至2025年12月22日12:00(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上门评估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报价截止日期:2025年12月23日12:00(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有关本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0755-28870993转8017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创作路3号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科教楼8楼809

  附件: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清单(含报价表)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