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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关于报废固定资产残值评估的结果公告

  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深财资〔2023〕4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有两批固定资产(共计231台/套)待报废毁形处理,共有3家具备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医疗设备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批172件中选公司:深圳市诚达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回收报价:8980.00元

  第二批59件中选公司:深圳市诚达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回收报价:2100.00元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如无异议,我院将与上述公司签订毁形协议并按规定处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0755-28746468。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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