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深圳市有关文件要求,经深圳市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LGQDBRMYY-2025-004
二、招标项目名称: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三、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宝龙街道办同乐社区南同大道36号
深圳市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4楼后勤保障部428室。
2、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55-89886366-8835
四、投标人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资料要求(提交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商业财产保险公司独立法人机构或法人分支机构、分支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
5、投标人需认真、如实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确认,以确保招标人顺利进行资格审查。
注意:深圳市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形。如发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开评标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9:30
六、开评标地点:医院4楼采购室(宝龙街道办同乐社区南同大道36号)
七、其他要求
1、提交投标书一正本和四副本及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电子光盘均可);文件(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需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不按要求做标书,将被取消参加投标资格。
2、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无故缺席,我单位将记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污点。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4、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5、对已领取了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而又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深圳市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