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关于发展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辖区已备案并自愿参加评估的41家托育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经专家现场评估验收,确定一级机构28家、二级机构8家、三级机构5家(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0755-28994802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和谐路66号807室
邮政编码:518172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