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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关于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残值评估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9-15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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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定,我院现有一批设备类(含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共计220台/套,资产原值4549828.72元,详见附件)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报价。采用最高价法的,结果按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报价最高的回收机构为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如候选人数量为2家或以上的,则排名第二的回收机构为第一替补候选人、排名第三的回收机构为第二替补候选人,以此类推)。

  一、服务要求:

  (一)回收机构承担毁形、搬运的所有费用及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二)回收机构需对每台/套设备均应进行毁形前后拍照,并提供给院方一份存档;

  (三)回收机构不得将毁形处理后的医疗设备及相关套件进行二次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并承担二次流入使用的所有责任;

  (四)回收机构保证在回收毁形处理报废医疗设备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因违规造成的所有责任;

  (五)回收机构应将相关资质证件加盖公章,报价表应密封加盖公章交院方;

  (六)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公告期: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上门评估时间:2026年9月22日9:00-12:00(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报价截止日期:2026年9月22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4023号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总务科2;联系电话:0755-84092079;联系人:李工。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资产处置明细表

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