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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的公告(深圳市福筱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6-08-06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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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筱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P7NCK4N):

  我局于2026年1月12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卫消罚〔2025〕07B-1号),因你公司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罚款缴纳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1.72元、加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缴至指定的银行(详见附件《催告书》)。如你公司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前采用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

  联系人:丘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5-84187497

  联系邮箱:bjgwzxyjb@lg.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中兴路15号布吉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四楼医疗监督管理部410室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