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医保监管智能化、常态化趋势,构建“全链条、全场景、全数据”的智慧医保综合管理体系,我院拟进行医院智慧医保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为保证平台建设的合理性和先进性,现对医院智慧医保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方案介绍时间及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系统名称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智慧医保综合管理平台。
二、系统基本要求
(一)医疗费用结算质控规则库应用:要求依据医保政策及结算规范,建立统一的费用结算质控规则库,用于全院收费、结算等环节的自动化校验。
(二)门诊医疗费用结算质控:要求系统能够在门诊医生开具处方或诊疗项目时,对可能存在的异常计费进行预警提示;对已结算门诊费用的事后复核,记录异常信息并生成反馈。
(三)住院医疗费用全流程结算质控:要求系统能够在医生站关键诊疗环节进行实时校验;在护士站可审核住院期间全部收费项目;支持出院结算后的费用再核查,确保结算数据准确合规。
(四)手术室计费质控:要求系统针对手术室设置专门的费用结算质控功能,对发现的不规范收费及时干预并记录处理结果。
(五)计费异常反馈与处理:要求系统能够根据医疗计费标准和计费逻辑提示计费异常,并提供可记录不符合规则和计费的情况说明并关联具体计费依据和记录。
(六)医保运营数据多维分析:要求系统能够实时监控全院及各科室的医保结算关键指标(如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自费比例、低标准入院倾向);要求系统支持按临床科室反馈及政策变化灵活调整监控阈值;要求系统提供按科室、医生、时间等多维度的医保结算数据、费用结构、异常情况统计分析报表。
(七)结算数据质控管理:要求系统通过夜间批量采集业务数据,对门诊、住院、手术等各类结算数据进行数据完整性、逻辑一致性、费用准确性的系统性质控检查。
(八)平台后台配置与权限管理:要求系统支持平台参数灵活配置,分配不同的功能权限和数据访问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四)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提供项目报价书
(七)三甲医院产品用户目录(近三年),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资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一)资料提交方式
1.电子邮箱: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lgqzyy-yb@lg.gov.cn。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55-28338833-1201
(二)电子版材料编制要求
1.资料目录索引
2.系统报名材料
3.系统建设方案
4.系统成功应用案例
注:以上材料合并至一个文件,详见附件1。提交Word和PDF文件。
(三)资料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名统一填写为:XXX公司关于XXXX系统报名材料。
(四)其他要求
请着手准备PPT汇报材料,方案介绍时间及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现场演示:1.产品解决方案(不限于系统建设目标、解决问题、具体功能(结合实际业务描述功能));2.系统报价;3.应用案例;4.公司简介。
五、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17:30。
六、声明
(一)本公告仅作为项目采购前期市场调查和方案设计阶段的资料收集,不作为正式采购依据。
(二)各供应商必须按项目需求如实制作方案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三)公告报名截止日期后递交的报名资料无效。
附件:XXX系统报名材料、建设方案以及应用案例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