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我院现公开遴选工程类项目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称“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工程类项目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遴选数量:1家中选、1家备选。
3.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我院可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续签,如续签,则第二年和第三年仍按照第一年合同的约定执行,最多续签两次。
4.项目预算: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9折;
(2)最低收费标准不得高于5000元。
5.服务内容:提供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服务。
(1)代理机构开评标的工程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评标及定标工作、整理归档资料、答复质疑和协助处理投诉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工作。
(2)交易集团开评标的工程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拟定招标方案及进度计划安排;②起草并办理招标公告发布;③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委托人审核批准;④组织审查投标人报名资格;⑤上传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⑥投标答疑会,办理答疑事宜;⑦编制入围会议和定标会议资料(含清标文件);⑧组织开标、入围、评标、定标等会务工作;⑨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⑩整理归档招标资料;⑪协助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二、报名资料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或者是经总公司(分支机构所属的独立法人)出具愿为其参与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分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符合《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并已纳入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提供投标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登记的截图)。
3.投标人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在市级及以上住建局备案登记。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在《诚信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在《诚信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6.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诚信承诺书》中作出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3个官网查询截图,以递交资料时查询结果为准)。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8.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商务要求
1.根据拟招标采购的项目特点,为我院提出与招标事项有关的合理化建议和优化意见。
2.将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的相关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整理成册,并形成资料清单,移交我院保存归档。
3.按采购人实际要求汇编正在执行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的采购法律法规,提供纸质版数套免费使用。同时根据院方需求,免费提供法律法规相关培训及政策指导。
4.根据我院需要,可提供移动开评标必备的基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监控系统、录音录像设备、投影仪等)至我院指定办公场所实施招标采购工作。
5.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年度发包的项目,按最低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如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四、诚信管理
1.为促进入围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诚信履行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承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忠实履约的市场环境,对入围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建立履约考核机制,实行不合格淘汰制度,并根据情节轻重,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详见附件2)。
五、遴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携带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6月5日中午12点前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递交/配送时间严格按上述时间执行。为避免快递未按时送达,投标人邮寄报名文件的,应确保截止当天下午5:0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文件(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院由我院代表签收的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
报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爱龙路6号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科教楼407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0755-84532665。
七、开标资料递交方式
1.开标时间:2026年6月5日下午2:30。
2.投标资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密封于同一个文件袋内,并加盖骑缝章(提纲见附件4)。其中纸质版一正六副,每页加盖公章;电子扫描版U盘存储。
3.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科教楼406阳光采购室。
附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3.工程类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4.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资料提纲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