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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慧慧兔(深圳)托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配合监督管理的告知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1-23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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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慧兔(深圳)托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补助办法”)第二十一条“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普惠托育机构补助发放的监督管理,每年定期开展托育机构履行办托承诺情况督查和专项审计”和第二十二条“托育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做到账目清晰,专款专用,专款核算,并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4月,我局对2023年度普惠托育机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履行办托承诺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截止审计终结,你公司仍未配合监督管理、未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在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关于配合开展审计工作的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你公司因未配合监督管理,其行为违反了《补助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你公司提交的《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申请承诺书》第一条“规范办托。自觉接受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第九条“若出现违背上述任一承诺事项,将无条件退还政府补助资金”承诺事项。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我局开展专项审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并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专项审计所需材料发至政务邮箱jjzx@lg.gov.cn,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回已经发放的普惠托育机构补助资金。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5-28985098。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