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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龙岗区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细则》,经我院评审,现将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工程履约评价(节点)结果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总务科提出,并注明具体理由及相关依据。联系电话:0755-28865650转7002,联系人:王工。
附件:
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工程履约评价表(节点)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