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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撤销(注销)深圳金瑞祥诊所等九十四家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经调查,深圳金瑞祥诊所等94家诊所符合《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关于法定撤销(注销)诊所备案凭证的情形。依据相关法规规定,我局撤销(注销)深圳金瑞祥诊所等94家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中医诊所备案证》),撤销(注销)诊所名单详见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龙岗区撤销(注销)诊所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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