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有关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政策和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区将部分政府物业使用功能调整为普惠托育用房,用于建设普惠托育机构,切实满足辖区居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现就有关物业使用功能调整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事项
(一)龙城街道金域学府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和社区管理用房调整为普惠托育用房,地址: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金域学府1栋配套一裙房01层P02号、P03房;
(二)龙城街道星龙园社区服务中心用房、部分社区管理用房和社区警务室用房调整为普惠托育用房,地址:龙城街道爱联社区星龙园2栋半地下配套半地下01层P02号、P03号,2栋配套01层P04;
(三)龙岗街道勤诚达誉府部分社区管理用房、勤诚达誉府部分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勤诚达誉府党群服务中心用房调整为普惠托育用房,地址:龙岗街道五联社区2栋半地下01层08号、2栋二单元01层07号、08号、09号。
(三)宝龙街道中海寰宇珑宸花园便民服务站用房调整为普惠托育用房,地址:宝龙街道宝龙社区中海寰宇珑宸花园1栋C座配套半地下01层P05号;
(四)宝龙街道京基御景半山花园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和部分社区管理用房调整为普惠托育用房,地址:宝龙街道宝龙社区京基御景半山花园1栋A3号、B1号;
(五)园山街道安居麒龙苑社康中心一层用房调整为普惠托育用房,地址: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山水中路阿波罗未来产业城安居麒龙苑3栋101楼
(六)平湖街道融悦山居肉菜市场用房调整为普惠托育用房,地址:平湖街道山厦社区融悦山居肉菜市场1栋01层11号、02层46号。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公示期间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视为对公示事项无意见或建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工,联系电话:0755-28985098,政务邮箱:lgjjzx@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