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深龙三医采〔20250012-FW〕
(二)项目名称:荷坳急救站点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三)服务期限:5年
(四)预算金额:453690.9元
二、资质要求
(一)房屋有产权;
(二)建筑消防验收合格;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出租方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以上(四)至(八)条须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采购方式:院内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市急救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急救站建设标准的通知》文件选址要求:“急救站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需设置待命室、急救训练室、男女值班房、小库房、消毒隔离间、卫生间、洗浴间等功能间;设有急救车辆固定停车位2个,停车场道路平坦、宽敞,救护车可直达门前,确保急救绿色通道通畅,并且要求服务半径3-5公里左右,急救车平均出车时间少于3分钟。”
经调研,园山街道荷坳社区龙岗大道8010号一层103、104、105号商铺毗邻龙岗大道,交通便利,符合区域急救站长期规划,商铺面积约136.86平方米,满足急救站功能建设需要。场地可设急救车车位2个,方便出诊及车辆消毒清洁。急救服务半径可有效覆盖大运中心和园山街道部分居民区,距离我院急诊科4公里,且临近我院乐城社康服务中心,便于急救联动。
综合距离、场地配备、面积、停车位、急救覆盖范围、基础设施、协作社康及房租单价等情况,拟租赁该商铺作为荷坳急救站点。本项目拟采用院内单一来源采购,拟订出租方为:深圳市荷坳股份合作公司荷坳分公司。
四、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院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五、谈判时间:2025年5月13日下午2:30,本项目实行现场谈判,应答文件将于谈判时收取。
六、谈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保康路60号2楼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会议室
七、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保康路60号5楼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招采办
八、联系人:丘工、王工
九、联系电话:0755-28329007
十、此公告同时公布: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及医院内公示栏。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院内采购报名表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