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制度》的通知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08-03-18
文 号:
各市、县(区)残联,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残联康复部反映。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制度
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是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制度的管理,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关于加强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制度管理的意见》的要求,现制订考核登记制度如下。
一、考核登记的对象是广东省内从事残疾人康复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必须在90个学时以上。每三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的脱产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指结合本职工作有关康复专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
四、继续教育可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自学等形式。康复专业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采用不同的形式参加继续教育。
五、在继续教育证书内登记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康复专业人员年度考核、任职和人才流动的重要依据。
六、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与保管
1.实施时间 我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统一使用由省残联印制的《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本证书从2OO3年12月1日起用。
2、证书的发放和保管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和省直属单位统一到省残联康复部领取证书,并发放到各县、区残联,证书由康复专业人员本人保管。证书发放时,发证单位应填写《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发证名册》报省残联康复部备案。
3.证书的编号 证书分别由省、市、县(区)各级残联编号。本证书实行8位数编号,前2位数为归口单位代码,后6位数由归口单位按顺序编号。前2位数编号为:广州市O1,深圳市02,珠海市O3,汕头市03,韶关市05,河源市06,梅州市07,惠州市O8,汕尾市O9,东莞市10,中山市11,江门市12,佛山市13,阳江市14,湛江市15,茂名市16,肇庆市17,云浮市18,清远市19,潮州市2O,揭阳市21,省直单位22。
4.证书的新发和补发 证书全部填满可续发新证;损坏或遗失可申请补发。补发时应将原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重新记入新证书内。新发或补发的证书编号应与原证书编号相同。
七、证书登记
(一)登记的标准
1、时间:以学位为单位。45分钟为1学时,1天计6个学时。
2、继续教育的学时计算
学习班: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班、进修班、研讨班、电化教学班等短期培训,在学习结束后,以实际学时计算。
函授班、刊授班、境内外进修等较长时间的业余、脱产学习:学业完成后以实际时间计算。
自学:是指康复专业人员有计划、有内容、有进度的脱产自修学习。这种学习由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学习时间以批准的天数计算。
其他形式的计算方法: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业务考察以及发表论文、教材等科研成果,学习时间按这些活动的有关文字凭证累计或分别计算。
(二)登记部门
康复专业人员在继续教育基地或其它办学单位学习的由办学单位负责登记。康复专业人员到外地(包括境内外)进修和参加学术会议、讲座、研讨、考察、自学以及发表科研成果等由单位负责人事部门凭证登记。
(三)登记内容
包括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形式、内容、时间以及成绩等登记时,康复专业人员应主动提交有关学习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心得体会等。
八、验证
1、验证部门
每年由康复专业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负责验证,每个周期结束由地级以上市残联统一验证,省直单位由省康复办统一验证。
2、验证时间
在每年一月上旬进行。
3、验证内容
①检查证书填写内容,是否按证书内规定的项目如实填写,签证盖印。
②计算受教时间:验证累计当年受教时间。
③验附件。除验证书外,以下情况同时附上证明材料:参加函授班、刊授班、境内外进修等附上结业证明书复印件;自学者提交的读书心得、论文的首页复印件(该复印件要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4、验证登记
年度验证的结果填证在证书的“验证登记”页内,周期验证的结果填在“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内,验证单位盖公章确认。
九、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登记、验证中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以验证名义乱收费的要追究责任。
十、各单位领导要重视建立健全的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制度,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考核登记工作。各级残联对继续教育工作要定期检查,在检查时要把考核登记工作视为检查继续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