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金融社保卡),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划,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发行,作为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多功能智能卡,同时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
我局正积极准备金融社保卡的发行工作,目前已完成合作银行的公开采购,中标的合作银行共12家,详见下表:
| 
             序号  | 
            
             银行名称  | 
            
             热线电话  |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95533  |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95588  |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95566  |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95599  |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55  | 
        
| 
             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11  | 
        
| 
             7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 
            
             961200  |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80  | 
        
| 
             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59  | 
        
| 
             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58  | 
        
| 
             1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68  | 
        
| 
             1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95  | 
        
由于各银行发卡准备工作进度不一,正式公开发行时间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和办理时间请以我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金融社保卡正式发行后,现有社会保障卡(包括IC卡和磁条卡)将停止制发,但已发行的社保IC卡和磁条卡仍可在2至3年内继续使用。参保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合作银行办理金融社保卡换发事宜,首次办理免费。
有关金融社保卡发行的后续事宜,请以我局网站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