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范围: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委托龙岗区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合作项目的龙岗区科技企业,相关项目已结题验收。
扶持标准: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金额15%的补助。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项目合同及资金支出相关证明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