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范围:符合龙岗区产业导向,由高校院所建设的具有较高科研能力和领先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
扶持标准: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用于支付装修、人员及设备采购等费用。从发放首笔资助的第二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给予不超过该科研机构上一年度实际投入(不含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的50%、最高500万元资助。
审核方式:评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