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加快推进我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根据《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2021年6月-7月,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认定工作。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我局对4所自愿申报“普惠性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开展了核验工作,经资料初审及现场评审,拟认定4所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
现将拟认定幼儿园(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龙岗区教育局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关证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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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