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梁健华、梁舒琪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高力特五和大楼3S11设立深圳市龙岗区艺心传心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舞蹈类、戏曲戏剧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16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