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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风雅颂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肖紫徽、韦秀梅在教学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海轩广场1-3座02层商业046、055,047、054  办公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海轩广场1-3座02层商业095设立深圳市龙岗区风雅颂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器乐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10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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